中共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柏溪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的公告

叙州政法     2023-08-25     96

根据中央、省、市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强党建引领网格管理,优化网格资源配置,提升运行效率,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网格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流程择优聘用,本次公开补充招聘缺额社区综合网格员44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1.基础信息采集;2.问题隐患排查;3.不稳定因素发现;4.突发事件上报;5.特殊人群走访服务;6.矛盾纠纷排查;7.政策法规宣传;8.民生服务;9.服从各级领导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在叙州区并为招聘社区常住居民(须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该社区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半年以上租房合同、暂住证等其中一项)。年龄女性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7日后出生)、男性在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27日后出生)。

2.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基层群众工作。

4.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智能手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公开招聘招考中因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编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8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柏溪街道三角路76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填写《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报名表》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常住居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021年省考

4.资格审查:

(1)初审,由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生提交报名表时一并审核,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考生)。

(2)复核,由党群办、社区(社会)治理办、社会事业办复核后统一制作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9月1日到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领取准考证。

5.报考要求:同一岗位通过复核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名额应达到2:1比例,未达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

(二)考试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考试:

(1)考试地点:待定。

(2)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者、两证不全或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政策性加分

(1)持有社工证加2分;

(2)中共正式党员加1分;

(3)退役军人加1分(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若同时满足上述三个加分条件的,最高加分不得超过3分,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3.体检:

各职位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由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

(1)由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报考人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人员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到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费用自理。

(4)怀孕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政审:由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负责组织政审。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5.公示:拟聘用人选在叙州政法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根据公示结果,由区委政法委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柏溪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一年一聘,由社区统筹分配工作)。

(二)待遇。社区综合网格员上岗后,工资按月发放,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由柏溪街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管理。社区综合网格员由区委政法委、柏溪街道、社区共同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六、相关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叙州政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公示公告。因考生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政审、聘用等事项的,有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柏溪街道办事处社区(社会)治理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753732。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工作委员会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柏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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